2020年深圳拟制定“经济特区数据条例”,重点解决数据共享背景下的隐私保护问题
2020-4-28
《(深圳)市政府公报》近日正式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30项今年拟提请审议项目和54项预备项目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今年的立法计划还结合了新冠肺炎疫情所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制定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在内的一系列法规。
深圳将推动制定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今年的立法计划特别提出要抓紧推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重点解决在大数据时代如何平衡数据共享与隐私数据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
当前,深圳正在加快推进世界一流的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的建设,随着大数据相关应用的日益普及和深入,隐私数据保护问题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数据保护处理不当会给数据提供单位、数据使用单位,以及公众个人带来损害,乃至对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稳定带来危害,因此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必须考虑数据安全防护、必须满足相关数据安全政策法规要求。
在整个数据共享交换环节中,还需确保身份可信、数据安全传输、数据安全存储、数据安全处理、数据安全使用,保障数据共享全过程安全。
政务领域数据共享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报批稿)
《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为解决政务信息共享交换环节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问题而专门制定,指导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增强政务信息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由奥联作为主要编辑单位,联合国家信息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等19家单位共同制定,是“国家政务信息共享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标准提出了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流转全过程中数据安全技术要求,包括使用国家标准密码技术来规范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中交换数据时的身份认证、数据脱敏、数据加密等安全技术要求。
标准在正式发布后,将确立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框架,规定政务信息共享过程中共享数据准备、共享数据交换、共享数据使用阶段的数据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标准适用于指导各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安全体系建设,规范各级政务部门使用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交换非涉及国家秘密政务信息共享数据时的数据安全保障工作。